自首与坦白在量刑上有区别?
2025-10-30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自首与坦白在量刑上有区别?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种行为体现了犯罪人对自己错误行为的认识以及悔改的态度,因此法律规定了更为宽松的量刑政策来鼓励更多的人选择这条道路。相比之下,坦白则是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情况。尽管这也是一种积极态度的表现,但由于缺乏主动性,所以在量刑优惠方面不如自首明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对于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未成年罪犯,其犯罪记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封存起来,不对外公开。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减少因犯罪记录而对其未来生活造成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对依法应当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需要查询该记录的,应当由司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自首与坦白在我国刑法中有着不同的定义及相应的量刑标准,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主动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同程度的量刑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