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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与自首有何区别?

2025-12-01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认罪认罚与自首有何区别?

自首强调的是行为人在尚未受到调查机关询问或强制措施前,主动将其违法行为告知司法机关,并且能够全面、真实地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认罪认罚则是在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当嫌疑人面对确凿证据时选择承认控告内容,并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惩罚的态度。它不仅包括了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还包含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意思表示。通过认罪认罚制度,可以简化诉讼程序,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同时也有利于促使行为人悔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后还能否上诉或申诉?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后仍然保留了上诉或申诉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在审判阶段通过认罪认罚程序得到了从轻处罚,如果被告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或者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则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重审;同时,在判决生效之后,若发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虽然认罪认罚与自首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最终量刑结果,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对于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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