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能否保证案件胜诉?
2025-12-29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能否保证案件胜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向委托人虚假承诺或保证特定的案件结果。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基于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为被告人提供最有利的辩护策略,但无法也不应保证一定能够获得无罪判决或其他具体结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律师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八)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九)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十)泄露国家秘密。
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确实享有一定的权利以保护自己不受非法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有权保持沉默”的表述,但通过其他条款间接体现了这一原则的精神。例如,法律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并且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这些都为嫌疑人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沉默权保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刑事辩护律师不能也不应该保证案件的具体结果。律师的主要职责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案件最终的结果,应当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来决定。
